南华县图书馆办证指南

    日期:2013-03-29来源:转载点击:15504 字号: 手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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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申办对象

      本馆的读者证面向所有公民发放。其中未成年人进入电子阅览室须在家长的陪同下,签订协议书后办理读者证。

      二、办证所需证件

      身份证(含港澳台)、护照、台胞回乡证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,未领身份证的少儿可持户口簿或出生证办理。

      三、办证步骤

      1、领取申请表,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(外地及外籍读者需填写本县住址及电话),方可办理读者证。 

      2、仔细阅读《南华县图书馆读者服务协议》,并签名。

      3、持有效证件,办理登记手续。

      四、使用范围

    可在馆内外借室借阅中文图书、期刊、随书光盘、视听资料共4册。图书、光盘借期30天,可续借一次;期刊借期14天,不可续借;视听资料借期7天,不可续借。图书、期刊、随书光盘逾期使用费每册每天0.2元,视听资料逾期使用费每册每天0.5元。

      五、注意事项

      1、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读者证。

      2、读者证有效期为两年,到期请及时验证,以免影响借阅。验证时,读者需携带读者证,在办证处办理。

      3、读者首次办理读者证免工本费,请妥善保管读者卡,因保存不当,造成不能使用时,需重新制卡,收工本费10元。

      4、如读者卡不慎遗失,读者应及时到办证处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。挂失后,即可补卡,读者须支付IC卡工本费10元。补卡后,新卡将恢复原读者卡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。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遗失者自负。

      5、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证的读者,请先将所借的书刊全部归还后,再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读者卡办理退押金手续。代退押金者需携带被代理人的读者卡和身份证并出示本人身份证。

      6、14岁以下读者申请办证需要监护人陪同和签字。

      六、办证时间:上午:8:00-11:30

             下午:14:30-17:30

             (星期六、日休息)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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